威脅、侮辱、誹謗法官?訓誡+具結悔過+罰款!
2025-10-22 16:07:12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汝福 | 作者:陳潔 | 點擊量:5618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潔?)有人認為,電話里罵一罵司法工作人員發(fā)泄情緒,不會有什么后果。殊不知,這種行為會適情受到法律懲治。
近日,祁東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威脅、辱罵、誹謗法官的陳某進行訓誡、責令具結悔過并采取罰款強制措施,依法保障法官人格尊嚴和職業(yè)權威。
祁東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審理的祁東縣某小區(qū)業(yè)主委員會與湖南某物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物業(yè)服務合同糾紛一案,祁東縣某小區(qū)業(yè)主委員會負責人陳某在收到判決書后,因不滿法院判決結果,于2025年10月10日電話威脅、辱罵、誹謗承辦法官。次日,法院對陳某的上述違法行為進行了訓誡和教育,陳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并于當天下午向承辦法官提交書面道歉信。
陳某侮辱司法工作人員人格尊嚴,是對司法權威的蔑視和挑釁。鑒于陳某具結悔過,法院于10月16日送達了對陳某處以2000元罰款的決定書。陳某在收到?jīng)Q定書后主動繳納了罰款。
法律尊嚴不容踐踏,司法權威不容褻瀆。在此,法院提醒所有訴訟參與者,尊重法律、尊重法官,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,任何試圖以非法手段干擾司法,侵害法官權益的行為,都必將受到法律嚴懲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